湖南法治報訊 (通訊員 王文勛 周燕)“再也不用忍受這段婚姻,七年,受夠了!”近日,家暴受害者蔣女士在收到法院判決離婚后,如釋重負,重獲新生。
今年3月,衡陽市蒸湘區檢察院就一起當事人長期遭受家暴起訴離婚案件依法作出支持起訴決定,這是蒸湘區檢察院辦理的首例受家暴婦女權益保護支持起訴案。
據悉,蔣某與廖某于2015年初經媒人介紹相識,在蔣某意外懷孕的情況下,兩人于2016年3月匆忙登記結婚,同年生育1個男孩。因婚前相處時間較短,彼此缺乏了解,婚后發現性格差異較大,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廖某脾氣暴躁且嗜酒成性,醉酒后實施家庭暴力,多次毆打、辱罵、威脅蔣某。
家庭暴力,不是普通的“家務事”。蒸湘區檢察院在開展民事檢察工作中發現該案線索后,能動履行民事支持起訴職能,依法保障弱勢群體合法權益,辦案檢察官周燕多次和蔣某的代理律師溝通了解案情,幫助其調取警方的出警情況說明及詢問筆錄等證據,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依法向區法院送達支持起訴意見書。
區法院采納了我院的支持起訴意見,對蔣某離婚糾紛案及時立案受理。近日,區法院判決離婚,蔣某終于得以走出家暴困境。
下一步,蒸湘區檢察院將繼續依法能動履職,充分發揮支持起訴檢察職能,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實解決弱勢群體的“急難愁盼”問題,共同維護好弱勢群體合法權益,推進民事支持起訴工作常態化、規范化開展。
檢察官釋法:
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心理、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暴法》的相關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家暴往往只有零次和無數次,一味地忍讓只會讓施暴者變本加厲,面對家暴要勇敢說“不”,學會運用法律武器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
檢察機關支持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及弱勢群體利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單位或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并參與訴訟的活動。家暴受害者完全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支持起訴,檢察機關在受理申請后也會充分發揮好民事支持起訴職能,幫助受害者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
責編:李翔
一審:李翔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